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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方志”的创新与发展

2010-03-12 22:29:49 来源:湘东文化杂志 浏览:626

浅谈“地方志”的创新与发展

 /林小军  段俭哲

 地方志是发展先进文化的一项重要工程。新时期地方志工作如何与科学发展同步,与先进文化同行,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围绕这一课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思考和探索。

一、破思想坚冰,刷新地方志工作理念

我市有专职和业余修志编鉴工作者千余人,总体上看思想主流是好的, 队伍稳定能干事。但是离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存在着思想滞后、观念陈旧、创新意识不足的问题。地方志工作要乘风破浪、发展前行,首先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武装修志工作者头脑,解放思想,冲破樊篱,变革理念,振奋精神。当前迫切需要树立三种意识:                                       

第一、要树立“有为有位”的进取意识。在人们崇尚物质享乐的当今社会,修志是被一些人瞧不起的“苦差事”。时下流行这样一些说法:“修志清苦、清冷、清贫,无钱、无权、无位”;“修志者不得志,得志者不修志”。受这种“无为无位”思想的束缚压抑,有些同志精神萎靡,对修志心不热意不专。为此,我们修志工作者必须解放思想,摈弃患得患失、无所作为的陈腐心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苦乐观和新时期为民修志、为发展修志的光荣感使命感,以坦荡无私的情操、造福子孙的胸怀、以苦为乐的精神、淡泊名利的境界,敬岗爱业,秉笔直书,为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无私奉献自已的一切,当“披肝沥胆著青史,留取丹心照汗青” 的当代司马迁。株洲市委提出“要让干实事的人不吃亏,有才的人不委屈,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这说明有“为”就有“位”,这是组织上对“为”的关心爱护,对“为”的公平公正。我们修志工作者只要勇于挑战,努力工作,奋发进取,干出成绩,也同样大有可为,大有“地位”,一定能赢得组织上的器重、人民的尊重、社会的回报。

第二、要树立融入“中心”的服务意识。 长时间以来,我们修志的同志习惯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写志书稿”,认为抓经济建设是政府部门的中心工作,我们伸不进腿,使不上劲,对不上号。把自己游离于“中心”之外。这种关门修志思想与科学发展观是格格不入的。新时期的科学发展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体现先进文化的新方志,是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助推器。我们必须认清新时期赋予地方志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新特点,主动融入“中心”,切实改进“书生”作风,将修志与践行发展紧密结合,积极利用地方志资源为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撑服务,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政、资商、资工、资农、资业的功能。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地方志的活力、动力、创新力,使地方志伴随时代大潮奔涌向前,实现地方志与科学发展相兼并融,同步发展。

笫三、要树立续修志书的“红线”意识。第二轮修志的时限范围正是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重要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的志书怎么记,记什么?我们必须打破过去面面俱到、平记分叙、叙而不论等旧框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为红线,贯穿续修全过程,以浓墨重笔记“发展”,即记载这一时期经济发展的轨迹、改革开放的成果、创新变革的经验,以突出“发展”特色,彰显改革特点,体现时代脉搏。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己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按“发展”要求,努力在进度上攻关,在内容上创新,在质量上求精,在“发展”上做足文章,又快又好地完成续修任务,力争编成精品和省优、国优志书。

二、破“法不责公”,实行依法依规依政修志

20065月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这为修志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从调研的情况看,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实行依法修志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依法修志喊在嘴上多,实际操作难;上面强调严,下面推不动的问题。我市2001年就启动了的全市志书续修工作,尽管修志部门开会、发文一个接一个,上门动员、指导天天忙,但有的承修单位就是不当一回事,甚至认为修志是额外负担,无关紧要,想动就动,不想动就不予理睬;有的撰写志稿草草应付完事,以致影响了进度和质量,拖了后腿。为什么有了“尚方宝剑”不管用呢?问题在于“法不责公”。要扭转这种局面,必须改变过去“开会、发文天天催,上门求情讲好话”的工作方法,严格实行依照法律法规、条例政令修志。具体讲要强化依法修志的三种工作机制:其一,要把修志纳入法制轨道,加大宣传贯彻《条例》力度,使依法修志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严格按《条例》统领修志,用法制手段管理修志,实行修志工作的法定化;其二,要把修志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制、问责制和奖惩制,改变过去对修志工作无量化、无考核、无奖罚的现象,做到法可“责众”、“责公”、“责官”。其三,把修志工作者纳入执法队伍,由法制部门发给方志执法证,行使合法的执法权力,强化监管、督导。这样“三剑联动”,使修志工作得到有效的法规保障。

三、   体制机制障碍,建设“专家型”修志人才群

志书,是一项浩繁的文化工程;修志,即著书、做学问;修志人,应该是方志学家、史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等复合型、专业型人才。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担当起编修新方志的重任,编出优志名志、传世佳作。从我市修志队伍的现状看,离这个要求差距甚远。人才结构失衡,专业人才短缺,是制约我市方志工作跨越、发展的瓶颈。由于修志机构是吃财政饭,进人以“安置型”居多,加上人才流通机制不畅,进来的难出,有才的难进,形成了“和尚多了不念经”的现象。为此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事体制和人才机制,打造和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专家型”修志队伍。要着力从六条途径培养、开发方志专业人才:其一,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引进方志、史学等相关专业的高才生,充当方志队伍的骨干和生力军;其二,从社会上发掘人才,聘请学识深、热情高、精力旺的专家、行家担纲修志;其三,采取委培等方法,把工作人员分期分批送到有关学府或培训机构去学习和接受专业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其四,开展在职学习和岗位练兵,在实践中钻业务、长知识、增才干、当内行。其五,建立人才信息库,集合人才,储备人才,掌握人才,以随时开发利用。其六,编制部门根据修志机构特点,可压减、腾出“铁饭碗”编,增设一些“特编”,如雇佣工、临时聘用工等,以适应阶段性修志用人需求。人事部门要为修志机构搭建人才交流通道,大力引进、输送修志专业人才。

四、破“两本书主义”,拓宽地方志发展领域

在调研中我们看到,多年来市、县区方志机构都很重视编纂志书和年鉴,但往往固守、局限于这两本书上,似乎除了编志鉴,就没别的事可干,这影响和制约了地方志的良性发展。我们必须破除单纯“主业论”,开阔视野和思路,力辟新径,创新“平台”,不断拓展新时期地方志发展空间。除了精心编好市县综合志和年鉴,还要围绕“发展”做好以下“文章”:一是组织编纂专志,整理旧志。我办计划近期重点实施“111村” 工程,即编纂《中国炎帝陵志》,拍摄《始祖炎帝》电视剧,建设“炎帝文化村”。有人说修志的搞电视剧不务正业。但我们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家明确地认识到:“炎剧”、“炎村”是“炎志”的深化版,对弘扬炎帝精神、传承民族文化、促进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只要有利于“发展”,就是我们的正业,就必须搞。完成“三一” 工程后,我办还要有计划地编纂《市场志》、《改革开放志》等专志及地情丛书。为了满足读者需要,我们还要将一些旧版志书进行点校、注释、整理,重新出版,投放市场。二是组织开展地情、风物、文史、旅游资源等调查研究和资料挖掘、搜集、整理,保存,丰富地方志宝库,繁荣史志文化。三是搞好读志用志,利用志书年鉴为社会提供教化服务,为群众提供查询服务,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服务。四是在发展先进文化的大舞台上争唱主角。当前我们要紧密配合市委实施的“文化提升战略”,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为打造株洲特色工业文化品牌、产业文化品牌、红色文化品牌、炎帝文化品牌等,唱好、唱活地方志这台戏。

五、破“低保线”困境,实施地方志现代化大提速

随着经济发展,全市各级财政对修志的投入逐年增加,修志条件不断改善,中央提出的地方志工作“一纳入、五到位” 的要求得到基本落实。但是,从经济财力增长的总量和幅度看,从发达地区和优势部门投入的份量看,从修志工程的现实需求看,财政的投入还过低。志书续修工作遭遇经费不足困挠,出现修修停停、“等米下锅”现象。特别是有的县区对修志仅仅是保人头工资和拨一点日常办公经费,修志基础建设和现代化条件改善严重不足。有的同志形容说:大家齐步“奔小康”,只有修志“吃低保”。提高地方志现代化水平,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地方志科学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当务之急。我们修志战线的同志一方面要努力争取领导的重视和财政的坚挺支持与大力投入,另一方面要自强自立,自力更生,自我造血,自我发展,在政策允许条件下对有的方志开发项目可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招商引资”、“入股合资”、广告营销、财团赞助等形式,赢得方志建设的资金积累。近几年内全市修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要进行“大提速”,努力实现四个转型:一是由“几间旧房几张桌、一本稿纸一支笔” 的简陋条件向办公楼宇化、编辑电脑化、资料数据化、传输网络化、设施自动化转变;二是志鉴出版由纸张印刷、中文版本向同时出版电子版本和英文版本转变;三是信息服务由单纯编书查资料向建立方志网站、地情网站转变;四是志书收藏陈列由车库、杂屋型向标准化、多功能方志馆转变。地方志基础建设要与地方经济建设同步,要列入政府规划,列入财政预算,形成资金保障机制,做到逐年改善,不断提高现代化水平。

(责任编辑:黄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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