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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阳与李梦阳的恩怨

2010-09-06 15:15:39 来源:湘东文化杂志 浏览:1561

文/罗霄剑客


弘治六年春闱,李东阳担任朝廷会试主考官,好友杨一清对他说:“前年四月,我赴陕西提督学校,发现有一举子,与您是本家,且你们俩的名字仅差一个字。”

李东阳笑着说:“他叫李西阳?”杨一清摇着手说:“不,他叫李梦阳。”李东阳诙谐地说:“那他母亲生他必定是在半夜子时。”杨一清问道:“你怎么知道?”李东阳说:“我是太阳刚从东边出来时所生,父亲给我取名叫‘东阳’;他叫‘梦阳’,不是半夜子时所生吗?”杨一清告诉李东阳说:“此人前年举乡试第一,今年必定会来会试,你可要留心擢选。”李东阳回答说:“我是受皇上之命,岂有不尽职尽责选拔人才之理?我虽不敢自称伯乐,但千里马还是不会从我的眼皮底下溜掉的。”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300名为贡士。弘治六年,李梦阳会试入围成为贡士,且万万没有想到主考官竟然是他心仪已久,蜚声诗坛的李东阳。

李东阳对李梦阳的才学、品行颇为赏识,曾撰文赞扬说:“梦阳以文学为首解,登甲科,砥砺名行,表然见郎署。”(李东阳《文后稿》卷十六)在《与杨邃庵书》中,李东阳说:“始得关中书甚悉……所喻李梦阳者,果得首解;及两张生皆如尊料。时雨之化,殆有不诬。仆所许何生孟春者,输君一筹,然此子之进尤未可量也。”(李东阳《文前稿》卷十四),在这封信里,李东阳告诉好友杨一清,李梦阳确实是个人才,比自己的高足门生何孟春还要出类拔萃,有着不可估量的前程。这是李东阳对李梦阳的赏识之词,体现了李东阳的慧眼睿智。从此,李梦阳投身李东阳门下,成为李东阳茶陵诗派的追随者。

弘治十五(1502)年,李梦阳的父亲病逝,央求李东阳为其父撰写墓表。李东阳很体察李梦阳的一番苦心,欣然答应了。在这篇墓表里,李东阳写道:“庆阳李君惟中以教授卒于家。吾友都御史杨公应宁为铭以葬,而墓道未表。君以子李梦阳贵,赠承德郎户部主事。梦阳仍请于予,且出其所自为状。梦阳学于杨公,又予礼部所举士,其视予,犹视杨公也。故予虽未识君,亦不得而辞焉。”(李东阳《文后稿》卷十六)李东阳讲到自己愿意为李梦阳之父写墓表,是因为李梦阳把自己当作他的老师杨公(杨一清)一样,所以我也得将他视为自己的门生对待。而李梦阳更以有李东阳这样的大师为师长而荣耀。李梦阳在《徐子将适湖湘,余实恋恋难别,走笔长句,述一代文人之盛,兼寓祝望焉耳》一诗中写道:“我师崛起杨与李,力挽一发回千钧。大贤衣钵岂虚掷,应须尔辈扬其尘”,把李东阳当作自己的恩师杨一清一样敬重。当然,我们不能排除李梦阳此时也有政治仕途上依附的成份,但作为文人主要还是想进入李东阳为代表的茶陵诗派组织,成为其中成员。李梦阳在《朝正倡和诗跋》说:“诗倡和莫盛于弘治,盖其时古学渐兴,士彬彬乎盛矣。此意运会也。余时承乏郎署,所与倡和则扬州储静夫、赵叔鸣,无锡钱世恩、陈嘉言、秦国声,太原乔希大,宜兴杭氏兄弟,郴李贻教、何子元,慈溪杨名父,余姚王伯安,济南边庭实。其后又有丹阳殷文济,苏州都玄敬,徐昌穀,信阳何仲默……诸在翰林者,以人众不叙。”他所言的储静夫、乔希大、何子元等人都是李东阳门下茶陵诗派的重要成员,而“诸在翰林者”更是茶陵派居多。这就说明,李梦阳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了茶陵诗派的圈子里,成为其中一员了。

随着茶陵诗派成员的增多,一批后起之秀纷纷在茶陵诗派中崭露头角,这其中被称为 “七子”的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七子”在尚未另立门户之前,他们都是模仿学习李东阳诗作的活跃分子。文学史上有人认为,没有李东阳和茶陵诗派,“七子”派也难以成气候,至少他们的成名要延缓时间,其根据是“七子”派的诗歌创作主张基本上脱胎于茶陵诗派,这很有道理。且比较一下李东阳与“七子”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李梦阳的诗歌主张,他们在“诗宗盛唐”、“诗言真情”、“诗讲法度”等方面都有共识之论。如李东阳《春雨堂稿序》言:“近代之诗,李、杜为极,而李梦阳《张生诗序》也说:”唐之诗,最李、杜”;李东阳言诗歌创作“真情实意,暗合而偶中,固不待于教。而所谓骚人墨客、学士大夫者,疲神思,弊精力,穷壮至老而不能得其妙,正坐是哉”(李东阳《怀麓堂诗话》),李梦阳也认为“诗者,感物造端者也。”(李梦阳《君饯送诗序》)值得誉赞的是李东阳与李梦阳都钟情于民歌。李梦阳提出了“真诗乃在民间” 的观点(李梦阳《诗集自序》),李东阳则自觉学习民间诗曲,创作了《长沙竹枝词》、《茶陵竹枝词》等许多优美的诗篇。至于创作法度,他们都属于格调派,都是以文法唐宋,诗宗盛唐为匡训,讲究格律、音调和遣词造句,追究语言的韵律美。

正德元年六月初九,李东阳60岁生日,作为门生的李梦阳曾写过《少傅西涯相公六十寿诗三十八韵》,赞美李东阳:“文章班马则,道术孟颜醇”;“绝艺邕斯上,高情颉籀邻。一挥惊霹雳,只字破风尘。绚练王侯宅,苍茫海岳滨。”对李东阳的文章和书法艺术作了极高的评价和赞美。有人认为李梦阳这篇贺寿诗中没有肯定李东阳的诗歌,认为李梦阳已经开始对茶陵诗派有不同意见了。但从李梦阳正德元年二月写的 “我师崛起杨与李,力挽一发回千钧”一诗看,此时的李梦阳并没有全盘否定李东阳的诗歌。

李东阳与李梦阳的龃龉,从有关资料看,是源于“康海事件”。康海是弘治十五年的状元,曾深得孝宗赏识。他倡导复古,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王九思等与之倡和,形成“七子”派。据张治道《翰林院修撰对山康先生性状》记载:按照当时的惯例和风尚,士大夫有父母之丧,皆持重币为挚到内阁请德高望重的大臣撰写碑铭传表,而康海之母去世,却打破惯例,不求内阁诸老为碑表铭传,却自己行状,请李梦阳为墓表,段德光为传,这种反常行为自然是对内阁诸老大不敬,也是有辱阁老们的权威与尊严,甚至是对前辈的一种蔑视。李东阳自然会想起当年李梦阳的父亲去世,李梦阳还曾请他为其撰写过墓表,而今康海竟然要李梦阳撰写墓表,这不等于将李梦阳代替了我李东阳不是?所以李东阳直叫康海之文为“子字股”。

中国历代官场和文阁讲究论资排辈,以年龄、出身、地位、名望和权势为尊。倘若康海此次谦逊一点,低调一些,尊重一下台阁诸老,或者恭请诗坛领袖李东阳为自己的母亲写个墓表,矛盾或许不会激化,冲突不会如此尖锐。康海不仅没有从人格上尊重李东阳,且对李东阳的诗歌也不感冒。张治道《翰林院修撰对山康先生性状》又记载着:“是时,李西涯为中台,以文衡自任,而一时为文者皆出其门。每一诗文出,罔不模效窃仿,以为前无古人。先生(康海)独不之仿。乃与鄠杜王敬夫,北郡李献吉(李梦阳),信阳何仲默,吴下徐昌穀为文社,讨论文艺,诵说先王。西涯闻之,益大衔之。”康海的狂妄和大不敬惹起了李东阳的不满,我们也不能全责怪李东阳没有肚量。人,尤其是老年人,很需要年轻人的尊重。相互尊重,就容易交流沟通,心中的块垒也可以消除。李东阳深受儒家传统思想浸渍,面对门徒的反目与歧视,心中自然是难以接受的。所以后来弘治十八年,李梦阳因冒犯皇亲下狱,孝宗问阁臣如何处理,就出现了“东阳不敢对”的暧昧态度。李东阳为官几十年,曾营救过许多落难者,其中还有诬告过自己的“敌人”;而李梦阳是李东阳当考官录取的进士,又是好友杨一清的门生,也曾被自己赏识,这次为什么 “不敢对”呢?细析之,这确实与李梦阳与康海等人对李东阳的藐视不敬有直接关系,再加上李梦阳得罪的是皇亲,依据李东阳柔弱自保性格,他也不会冒这样的风险。

关于李东阳与李梦阳的矛盾恩怨,有人认为是李东阳把持“文柄四十余年”,长期压抑了李梦阳等人,不为李东阳等当权者所用,使他们愤而反抗李东阳。有些网络文学作品,把李东阳写成了心胸狭窄,容不得异己的人物,这是有失公允的。李梦阳等人在仕途上一直“偃蹇不达”,“怀才不遇”,固然与其“另立门户”,不敬李东阳等内阁大臣有关,但亦不能尽归咎于李东阳。李东阳虽然一度身处内阁首辅之位,但他并不能一手遮天,特别是刘瑾专权之时,他自身常处危境,受其侮辱,提拔李梦阳、康海那样的“矫激之士”,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的。再加上李梦阳、康海等人的狂妄自大,已经没有把李东阳放在眼里,李东阳自然不会挺身而出去营救。

由于没有营救,李东阳和康海都遭受过囹圄,这就更增加了他们对李东阳的仇恨。李东阳去世后,“七子”之一的王九思写杂剧,影射李东阳,发泄愤懑;李梦阳也是余恨未已,在《凌溪先生墓志铭》中借题发挥,大放厥词,言李东阳“柄文者(指李东阳)承弊袭常。方工雕浮靡丽之词,取媚于时眼,见凌溪等古文词,愈恶抑之曰‘是卖平天冠者’。”此时,双方之间的师生情谊荡然无存,已经成为势不两立的对敌了。

透过李东阳与李梦阳矛盾恩怨的迷雾,不难让我们得到这样的警示:学术观点上的论争不能参入政治偏见;流派的分野不应混入人格的诋毁,即使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年轻学者也应尊重德高望重的学术前辈;而身处高位的大学阀对后起之秀的偏激行为也应理解宽容。文化巨擘之间如果相互都能退让谦逊容纳理解,和谐共存,与时俱进,文化艺术的田野将更加万紫千红,百花吐艳。

(责任编辑:骆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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